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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縣、區(qū)科技局,各園區(qū)科技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: 為貫徹落實《宿州市人民*關于貫徹落實支持科技創(chuàng)新政策的實施意見》(宿政秘﹝2017﹞68號),經研究,啟動實施宿州市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申報工作,現將組織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基本要求 各縣、區(qū)科技局,各園區(qū)科技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《宿州市人民*關于貫徹落實支持科技創(chuàng)新政策的實施意見》(宿政秘﹝2017﹞68號)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,按照重點支持領域,認真組織項目推薦工作。 項目要有明確的研究開發(fā)內容和產業(yè)化目標及取得的科技創(chuàng)新成果,實施期1-3年。產學研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,明確各方分工、知識產權歸屬等。項目申報書編制要科學合理,項目一經批準立項,技術和經濟指標原則上不予調整;項目申報和立項經費總數原則上不予變動,承擔單位要進行科學合理編制預算。每個項目市財政補助資金10-100萬元,承擔單位自籌經費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60%。 申報單位為宿州市內注冊的企事業(yè)單位、高校院所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注冊時間原則上一年以上,有較強的研發(fā)能力和基礎條件,運行管理規(guī)范,財務制度健全。已承擔國家、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尚未結題的單位不得申報;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它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取國家、省財政性資金支持的,不得重復申報。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;申請當年不超過57周歲(按申請截止日計算);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項目承擔單位職工,如項目負責人非承擔單位職工,需簽訂正式聘用合同,且合同期內,在項目承擔單位研發(fā)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。 項目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。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供申報書、企業(yè)相關資質證明、近三年科技研發(fā)活動及成果、經審計的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(含資產負債表、利潤及利潤分配表、現金流量表)等證明附件材料,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算。單位法定代表人需簽誠信chengnuo書。 二、組織推薦 2017年度市科技攻關計劃項目按初審權下放、限額推薦、競爭立項方式執(zhí)行。各縣、區(qū)推薦項目數各不少于13項,市管各園區(qū)推薦項目數各不少于10項,其他單位推薦項目數各不超過3項。 三、申報程序 請各縣、區(qū)科技局,各園區(qū)科技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,抓緊遴選項目。并對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,認真審核把關。 各縣、區(qū)科技局,各園區(qū)科技主管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,申報單位將項目申報書與相關附件證明材料一并書面裝訂成冊,報送申報單位所屬地科技主管部門,由所屬地科技主管部門統(tǒng)一報送。 高校院所、中直、省屬、市屬事業(yè)單位等有關單位自行組織項目審核,材料按要求直接報送。 各縣、區(qū)科技局,各園區(qū)科技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包括:推薦函(1份)、推薦項目清單(1份)、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各3份。 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材料受理地點: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(地址:宿州市磬云路648號,磬云路-淮河路交叉口,郵編 234000) 市政務服務中心聯系人及電話:鳳祥羽0557-3066797 四、業(yè)務咨詢 農村和社會發(fā)展科:黃勝男3022396;18055778126 高新技術發(fā)展及產業(yè)化科:段大鵬3022482;18055778151 行政審批服務科:張森3025760;18055778185 監(jiān)督電話:0557-3021223 附件: 1.重點支持領域 2.誠信chengnuo書 3.項目申報書 4.推薦函 2017年8月30日